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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好“三大系统”助力人普工作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9-10 15: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四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四川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省人普办分别建好信息发布系统、信息采集系统和信息查询系统等三大系统,助推人口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一)建好信息发布系统。该系统主要起上传下达作用,推动“七人普”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工作动态发布。县级动态是由县级撰写、加载,市级审核发布,市级、省级动态由省级审核发布,拓展了信息来源的广泛性和了解情况的全面性。二是工作简报发布。起到通报和指导作用,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指导基层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平衡开展。同时,在工作动态和工作简报中归纳、总结、提炼了各地工作亮点,促进基层相互借鉴学习,提升工作质量。 
 
  (二)建好信息采集系统。一是及时掌握重点工作开展及工作进度推进情况。包括机构组建、政府发文、两员选聘、经费落实、设备配备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推进滞后地区正常开展相关工作。二是管理普查员。根据普查员的相关信息,分析普查员文化水平、年龄等结构,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两员”培训管理两员,为绩效管理提供依据。 
 
  (三)建好信息查询系统。一是公示通知公告。公示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七人普通知、普查公告及普查告知书、一封信、宣传视频等,告知普查对象人口普查工作是政府行为,帮助普查对象了解“七人普”重要性,增强配合度。二是公示两员信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信息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来查询是否为普查员,增强可信度,打消普查对象疑虑,为入户登记创造条件。三是公示法律法规。公示《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普查对象、两员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普查权威性。四是开设帮助中心。通过及时下发问题解答、人口普查方案、职业分类与代码等,帮助普查员可在第一时间查询疑难问题解答、编码及方案要求等,进一步提高普查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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