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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6-15 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园区统计部门:

为全面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劳动工资统计数据采集、审核、评估等各环节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将劳动人员统计抽样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工作重点

2020年是全面实施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的关键年,劳动工资统计在原有"四上"单位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四下"单位抽样调查工作,调查单位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全部19个门类。同时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核算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其中七大门类(包括:1、房地产业,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教育,5、卫生和社会工作,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工资总额取代财政"八项支出",成为各地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基础性数据。"四下"单位抽样调查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数据真实性对国民经济核算结果影响重大。因此,抓好劳动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工作对全面提升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妥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劳动工资统计改革顺利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业务培训

各地统计机构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劳动工资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对业务人员要做到定岗定责。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抽样调查工作的调研指导力度,协调解决抽中单位,特别是属地省直、市直单位的数据采集、审核、验收等环节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从源头上保证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可靠,确保各项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各地统计机构应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召开培训会、网络交流、深入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强化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的理解和掌握,对指标含义中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做深入浅出的讲解。对普遍性、高发性审核错误进行针对性讲解。对易发生漏统、误统的地方进行重点强调,如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人员的界定。同时在报表期间,及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妥善解决基层统计人员反映的各项问题,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三、夯实基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

统计台账及相关基础资料是调查单位数据填报的重要依据。各地统计机构要根据当地实际分类建立抽样调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加大对调查单位数据填报的检查指导力度,建立抽样调查数据的定期抽查制度,不断夯实调查单位劳动工资数据质量基础。

各地统计机构在报表期间必须做到即报即审,在数据采集、查询反馈、审核验收全过程中监控数据上报进度及质量,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并传达。对准强制性审核和核实性审核逐一查看,认真核实基层数据变动原因。要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工资水平、就业形势等因素,在直报平台上设置查询模板,及时导出可疑单位下发查询。在数据查询期间,要做到"随查随改",及时返回修改错误数据。数据验收期间,各地统计部门必须做到"分级负责,全面验收"。

各地统计机构要利用部门和其他专业数据,定性研究收益水平、运转周期、外部环境、突发事件等因素对当期主要指标的影响。通过对宏观政策、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环境差异等因素的分析,找到不同地区数据差异的原因。报表结束后,必须完整详实上报分行业数据变动情况说明和评估报告,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同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各地统计机构要把《统计法》及《实施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中,融会到岗位职责里、贯穿于日常统计工作。要把定期统计执法和日常统计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抽查力度,每年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劳动工资统计全面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劳动工资的数据质量。

四、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劳资专业人员要加强与调查单位统计负责人的沟通交流,做到查询和指导并重,确保调查单位正确理解指标含义。要主动与名录库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做好辖区内全部单位的企业、事业、机关等机构类型的认定核实和国有单位的隶属关系划分以及全部单位的行业划分认定工作,全面核实单位性质和行业划分,完善单位名录。要在"四经普"单位名录库的基础上,做好"四下"单位基本单位名录维护工作,随时掌握"四下"单位的变动情况,及时维护和更新"四下"单位名录库,全面核实"四下"单位名称、行业代码、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机构类型、执行会计制度等相关名录信息,确保"四下"单位名录库准确无误。

各地统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人社、财政、教育、卫健、住建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工与协作,形成部门合力,尽快将劳动工资统计纳入各地服务业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范围。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遂宁市统计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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