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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统计局关于严格项目入库标准确保入库项目质量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5-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统计局、国开区经济贸易局、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统计〔2018〕32号)文件精神,严把项目入口关,切实提高我市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近期我们对部分区县、园区的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形象进度未达统计入库标准、不符合投资申报要求的项目包装申报入库。二是未达起报点项目虚增计划总投资申报入库。三是项目入库资料不完备、不规范。为把牢项目入口关,提高我市入库项目质量,特对项目入库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项目再清理,对子虚乌有(空壳)项目必须清退出库

各区县、园区要对现有在库项目进行再摸底、再清理,对清查出的子虚乌有(空壳)项目立刻申报退库,务必确保入统项目真实可信。对再清理后出现的子虚乌有(空壳)项目作如下处理:直接核减该区县、园区全年投资增速3个点,增速(目标进度)排位降至末位;连续发现二次以上的,不予认定该区县、园区全年投资目标任务。

二、严格项目入库标准,把牢项目入口关

各区县、园区要严格把牢项目入库标准,确保入库项目质量。

一是严禁未达五百万起报标准项目、主体未动工项目、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非法入库。

二是严禁子虚乌有(空壳)项目申报入库,一经发现,暂停该县(区)、园区项目入库申报工作二个月,并对项目入库工作进行整改。

三是严格项目分类,杜绝非工项目人为划分为工业项目,对故意作假的,对该县(区)、园区全年工业投资目标任务不予认定。

三、严控异常申报入库

一是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一个乡镇、街道单月申报入库项目不超过2个,如有乡镇(街道)一个月申报二个及以上项目的,县(区)、园区统计部门需实地核查确认,申报时需附书面说明材料。

二是禁止同一项目化整为零或化零为整重复申报入库。

三是屡次不改,重复上报市局核返问题、带病项目的暂停入库项目申报工作一个月。

四、严格《遂宁市联网直报统计调查单位入库申报承诺书》制度

所有入库申报项目,必须由项目业主单位对辖区统计部门签署《遂宁市联网直报统计调查单位入库申报承诺书》,承诺本单位申报的项目真实有效、符合入统条件,并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客观真实自主地上报统计数据及相关统计资料。

 

附件:遂宁市联网直报统计调查单位入库申报承诺书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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