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三园区统计部门:
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统计机构主动担起整改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深入推进加强依法统计、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动担当、共同努力,动真碰硬、立行立改,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从各地上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工作安排落实滞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链条闭环式责任机制尚未形成,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未全覆盖,数据质量管控和执法监督未全面落实。从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仍有不同程度数据失真失实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落实。现提出以下要求和纪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依法统计、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核心内容,是推动统计全领域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坚强保障。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依法统计、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大意义,切实扛起牵头单位的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加强依法统计,深入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和讲话精神,文件会议规定。要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不重不漏落实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增强主体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各级统计部门要把加强依法统计、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当成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改善统计环境的重大机遇,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主动的态度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组织力量集中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空白进行梳理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短板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跟踪督促,做到立行立改。不仅要完成规定动作,还要增加自选动作,以此锻炼队伍,提升工作能力,促进问题整改,杜绝问题反弹,增强统计权威。
三、强化部门联动,共同推进整改。加强依法统计、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统计部门要推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原则要求,定期会商工作,共同解决问题,全力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各行业各系统落细落实,实现整改的全覆盖。
四、严格法规制度,杜绝源头造假。一是不得违规入库、违法代填代报。包括违规干预入库申报,诱导不达标企业(项目)违规入库;自行修改、伪造或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私自代替调查对象填报统计数据。二是不得指令授意报数。包括要求调查对象按照指定的数值或数值区间填报数据;以工作考核等方式迫使调查对象填报数据;要求调查对象报送数据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等。三是不得强令、授意、指使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包括以下发文件、会议布置、电话通知、微信或QQ提醒等方式要求调查对象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四是不得强令、授意、指使调查对象篡改所属行业代码或标识,以达到行业单项目标管理的要求。坚决防止空壳企业(项目)、停产企业违规报数,坚决杜绝往年竣工项目重复报数以及企业(项目)违规打捆报数。五是不得包庇或纵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包括对调查对象或者其他人员存在的统计造假行为,不予制止、纠正;对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违背统计法精神的做法不予抵制等。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压紧压实防惩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对统计机构造假作假,一经发现,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从重处理。
遂宁市统计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