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统计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领域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遂统计函【2021】3号)。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投资领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领会、认真贯彻省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投资领域统计工作的通知》(川统计【2020】49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事前”入库审批、“事中”数据评审、“事后”质量核查。对数据质量核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重复报送、超进度报送等违法违规线索,将移交统计执法监督机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