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农业普查执法,依法依规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日前,遂宁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遂宁市统计局印发《关于严肃法纪加强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通知》(遂府农普办字〔2017〕5号)。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和统计机构,要强化领导责任,扎实开展农业普查执法检查;要切实将遵守、执行《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作为开展农业普查的底线,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和统计机构,要严明纪律,增强普查人员法治意识,要让广大普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案和流程开展普查,取得真实的源头普查数据;要坚决抵制各方面的干扰,与普查中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作坚决斗争。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统计执法部门和人员要立即行动起来,深入普查登记现场,与普查机构和人员联动,及时查处普查违法行为,对普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