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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6-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统计党组〔2018〕11号

中共遂宁市统计局党组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局党组 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遂宁市统计局党组

                                                                                                        2018年6月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加快建立新时代现代化统计体系,推进全市统计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遂宁市统计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年轻统计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总体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定不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遵循干部培养和成长规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增强履行职责能力为核心,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为抓手,以培养优良党风行风为保证,全面提升统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优质高效履行各项统计职能,为建设美丽贯彻繁荣和谐遂宁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二)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培养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统计干部队伍。到2020年,市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提高到85%以上;队伍结构更加优化,40岁以下科级领导干部比重达到70%,其中,35岁左右副科职干部要有一定比例;培养选拔机制更加健全;选人用人公信度更加提高。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重在培养、重在锻炼,坚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四)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每年有计划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组织科级以上干部撰写理论学习文章。每年有步骤选送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或专门培训机构学习培训。

(五)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不定期组织干部到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推进统计文化建设,为统计事业改革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六)严守纪律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政治任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不断增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七)增强担当意识。始终怀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准确反映“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展情况,加快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和调查体系创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确保统计服务优质高效,忠诚履行统计工作职责使命。

三、加强培养锻炼,增强履行职责能力

(八)广泛开展全体干部业务培训。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每年举办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和青年干部统计业务工作研修班。适应对外开放和统计改革发展的需要,每年组织一批次干部外出学习培训。鼓励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九)统筹安排优秀干部挂职锻炼。按照面向实战、讲究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考虑、提前设计干部培养锻炼路径,重点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搭建成长平台。积极主动向组织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到地方挂职、任职。加大力度、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到省统计局挂职锻炼,鼓励、安排优秀干部到基层锻炼。

(十)积极提高新进人员履职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广泛开展人才需求调研,科学合理制定录用计划,及时组织岗位培训。立足招收急需人才,着力引进专业化、年轻化人才,严把公务员公开招录和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基层干部调动关口,突出考量录用人员、调进干部的年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强化对新进人员传帮带,促使新进人员在干中学、学中干。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统计系统新进人员统计业务专业知识基础培训,提高新进人员的岗位履职能力。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使用评价机制

(十一)完善干部选人用人制度。全面贯彻新时期“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突出工作需要,凭德才用干部、从实绩看德才,把从严管理、人岗相适、重视一贯表现等要求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生态环境。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合理规划、远近结合,优化结构、梯度培养,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改进选人用人方式,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观念,统筹考虑各年龄段干部使用,畅通年轻优秀人才培养使用的渠道。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公开招录、基层遴选、择优选调相结合,重点选拔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强的干部。

(十二)创新干部评价激励机制。改革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票数等倾向,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干部奖惩激励机制,立足岗位练兵和实践成才,强化行行出状元的导向,注重选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鼓励一专多能,积极创造条件让干部学习多方面业务、经历多岗位历练,加大力度培养和选用更多复合型统计人才。鼓励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积极优化初中高级统计人才结构。防治为官不为,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市局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的部门,取消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工作不尽责、落实不得力造成工作出现较大失误、产生较大不良影响的干部,根据调查和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十三)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修订出台《市统计局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暂行办法》,严格轮岗交流标准、范围和比例,增强轮岗交流制度刚性,加快轮岗交流工作步伐。稳妥有序推进科级干部跨部门轮岗交流,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科室工作时间较长的科级非领导干部实行跨科室交流。有计划地进行科以下干部轮岗交流,通过不同岗位锻炼增加阅历、提高能力。组织决定轮岗交流的干部,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及相关手续。

(十四)突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高度重视市局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日益老化的现状,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积极促进年轻干部加快知识更新、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增强综合素质和创新攻关能力。根据年轻干部特点,确定发展方向和培养方案,有针对性地安排参加学习教育、培训、挂职锻炼,积极鼓励其参与承担制度方法设计、经济形势分析、统计数据处理、违法案件查处、文件讲话和研究报告起草等重点工作任务,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和适当倾斜。建立健全年轻干部队伍分析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常态化晋升科级职务;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提前一年破格提拔。在职数允许的情况下,鼓励科级领导干部因健康原因、或在接近退休时改任非领导职务,推动年轻干部尽快成长。科级领导干部日常调整补充时,均应配备一定比例的年轻干部,本科室没有合适人选的、通过交流解决。争取到2020年,35岁以下科级干部达到科级干部总数的30%。

(十五)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把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切实防止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对包括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全过程监督,按有关规定征求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健全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凡提必核”制度。落实登记备案人员出国(境)管理监督制度,登记备案人员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交由人事部门集中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坚持到龄即退。对存在问题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提醒、函询、诫勉或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十六)突出抓好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真正把统计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责任逐级分解、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对待权力,始终敬畏权力,筑牢廉洁从政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控制力。坚持教育为主,坚持抓早抓小,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让咬耳朵扯袖子、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从严执纪,严格责任追究。

(十七)持续改进作风行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经常分析干部作风状况,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提高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统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行风建设的根本要求,重点加强对有统计执法权、人事管理权、资金分配权、统计数据管理权等重要部门干部的监督检查,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切实改进学风,打造学习型、创新型的干部队伍,提高把握大局、理论研究、分析预判、建言献策的能力,提升领导好评度、提升社会美誉度、提升干部职工满意度。

(十八)着力改进调查研究。强化问题导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课题调研和专题调研,及时有效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成果,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建议。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到企业、工作一线,多到困难矛盾多、基层意见多的地方,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认真体察民情,倾听群众呼声,充分反映民意,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切实把减轻基层负担落到实处。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落实工作措施

(十九)落实领导责任。局党组切实增强做好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领导工作责任,纳入统计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定期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工作指导,严格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十)明确职责分工。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局办公室综合协调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执法支队、综合科等科室各司其职、协作沟通,各部门凝聚共识、共破难题,抓好各个环节的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有效推动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一)注重典型示范。不断强化人人皆可成才、人人争先成才和识才爱才惜才用才的观念,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和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环境留人的干部成长氛围。及时发现、培养和树立干部队伍中的先进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正气、营造声势,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十二)建立保障机制。局办公室每年初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年底总结,定期对各部门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措施。干部队伍建设涉及经费事项,由局内统筹安排,列入年度预算,确保经费使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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