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组织参加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8-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3时召开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再部署再动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国务院小礼堂;市(州)、县(市、区)设分会场。

遂宁市分会场设在环岛商务中心3号楼9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研究室有关司局负责同志等。

(二)省分会场

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成员及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人普办有关负责同志。

(三)市分会场

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人普办有关负责同志;市直三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四)县(市、区)分会场

县(市、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人普办有关负责同志。具体参会范围比照市分会场确定。

四、会议报名

请各县(市、区)、市直三园区人普办将参加会议的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名单(包括姓名、职务),于2020年7月28日17点前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联系人:王斌,电话:18980180445,上报邮箱:173938553@qq.com。

五、注意事项

(一)各分会场请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分会场参会人员在会前14日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症状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会;

(二)参会人员请着便装。市分会场参会同志自行佩戴好口罩。各县(市、区)分会场请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自行确定是否戴口罩。

遂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