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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6-0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统计局、国开区经济贸易局、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为优质高效做好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现将《遂宁市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统计局

2018年5月10日

 

 

 

附件:

 

遂宁市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开展2017年遂宁投入产出调查,全面完成国、省统计局下达的调查任务,依据《201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方案》,结合遂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了解国民经济各部门投入结构和投资结构,为国、省编制2017 年投入产出表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方法

2017 年投入产出调查采取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其中,农林牧渔业企业和农户、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采用重点调查;运输费、差旅费、机物料消耗、研究与开发费和低值易耗品摊销构成采用典型调查。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对象为选中的法人单位和农户,由国、省统计局统一抽取样本,遂宁共计调查单位75家,其中农业调查单位7家,规模以上工业调查单位51家,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单位4家,建筑业调查单位2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调查单位3家,其他服务业调查单位8家。

四、调查内容

2017 年分行业重点法人单位的投入结构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包括农业投入产出构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制造成本构成,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建筑业及服务业投入构成,固定资产投资构成,运输费、差旅费、机物料消耗构成、研究与开发费构成和低值易耗品摊销构成等。

五、组织实施和业务分工

遂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各司其职、联合协作、专人包干、分级验收的方法实施。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市投入产出调查办公室负责全市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估、审核、汇总上报调查数据;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负责本专业调查的配合协调、业务指导、数据联审、质量检查等工作;各地区统计局设立相应的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投入产出调查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指导做好基层数据的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各调查单位要建立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投入产出调查报表填录、审核、上报及其他相关工作。报表质量控制采取分级验收方式,确保数据质量。

六、时间进度和任务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

1.成立遂宁市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主要工作人员,落实责任分工;

2.参加全省投入产出调查业务培训;

3.学习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方案和调查用标准目录等;

4.确定各县(区)、市直园区投入产出调查联系人,督促各县(区)、市直园区落实投入产出调查人员、经费等基础保障。

(二)选点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

1.组织各县(区)、市直园区开展投入产出调查选点培训;

2.按照国、省投入产出调查选点要求,按进度分4轮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点核实、替换、增加、删除及最终确定。

(三)培训阶段(2018年5月至2018年6月)

1.分行业组织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参加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培训;

2.分行业、分县区组织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开展遂宁投入产出调查培训;

3.抽选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培训。

(四)全市数据收集、审核、录入、上报、验收阶段(2018年6月)

1.各调查单位进行纸介质调查表填报、审核、修正;

2.各县(区)、市直园区和调查单位在联网直报平台完成调查表录入、审核、上报、验收;

3.市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小组组织投入产出调查办公室成员和市局各专业对各调查单位调查表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并对部分地区的调查表填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上级验收和工作总结阶段(2018年7月)

1.接受省统计局数据验收、查询及反馈;

2.各县(区)、市直园区对投入产出调查数据质量开展评估,进行工作总结,并向市投入产出调查办公室上报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编制全国和地区投入产出表的重要基础,是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的有力工具。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是改进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实施《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的基本要求,在加强企业管理、全面认识单位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县(区)、市直园区,各调查单位和市局相关专业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投入产出调查,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学习调查方案,积极沟通协调,各司其职。

(二)狠抓质量,按时上报。各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相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要求,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做到数出有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各县(区)、市直园区投入产出调查负责人员要与计算中心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平台环境稳定可靠,畅通四上企业联网直报渠道,做好非四上企业代报工作。各县(区)统计局、市直园区和企业务必抓好调查表录入、审核、上报、验收各个环节,填报过程中,首先要完成纸介质调查表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加强报表指标逻辑性审核和关联报表间数据关系的审核,对不符合审核关系的数据要查明原因,找到依据,重新填报,坚决不允许随意擅自修改。待全部指标审核确认无误后,再通过联网直报平台录入、审核、上报、验收。

(三)加强沟通,及时联系。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难度较大、持续时间较长、技术要求高,各县(区)、市直园区要加强与市投入产出调查办公室和市局相关专业科室的沟通和联系,建立与被调查单位的交流沟通机制,提高调查工作的敏锐性,主动收集、整理、分析填报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对于能力范围以外的疑问应第一时间汇总上报市投入产出调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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