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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统计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4-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科(室)、队、中心:

  《市统计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已在2019年局第4次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遂宁市统计局党组

  2019年4月9日

  市统计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统计改革发展的攻坚之年。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中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扎实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抓牢政治建设根本,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把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努力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用结合上下功夫。把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最大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建设,确保中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全市统计系统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等,重点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组织两次廉政专题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把牢纪律底线。

  (三)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实施意见》精神,夯实第一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积极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机制,依法规范统计资料管理,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政府统计调查。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全力推动依法治统向基层和各领域延伸。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矢志不渝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突出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一)层层传导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局党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内容,加强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监督,督促“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履责记实、述责述廉、检查考核、党内谈话、责任追究六项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与局党组签订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诺书》,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的监督,积极支持其各项工作。

  (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权力约束,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阳光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健全权力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预算执行、财务支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数据生产、重大统计调查项目实施等方面的监督,规范工作流程,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起党组、纪检监察组、业务部门分级分类防控体系。组织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再梳理,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重要岗位等权力运行中出现的新的廉政风险点,不断补充完善防控措施;继续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四经普”经费管理风险点实施重点监控,确保及时规避廉政风险。

  三、深化作风建设,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一)扎实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在坚持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见实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解决好检查考核过多过频、“文山会海”等问题,严格按照《市统计局党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特别是逐条逐项对照局党组列出的五个方面19个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在整改上下功夫,见成效。

  (二)深化基层工作联系制度。深化局领导联系县(区)统计局工作制度,推动“找问题、补短板、改作风、提质量”抓落实行动具体化、制度化。特别是针对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时期特点,多深入基层,每年赴联系地区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强化业务指导,突出问题解决,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完善统计体制落地生根,确保全市统计重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三)持续推进统计行风建设。贯彻落实统计行风建设要求,突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牢固树立求真务实观念,始终坚守“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统计职业操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持反对和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围绕统计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思路破解难题,以行风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促进改革发展。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营造风清气正统计政治生态

  (一)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功夫用在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原则,综合运用谈话提醒、约谈批评、检查通报、函询诫勉等方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真正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明纪律的目的。坚持严管加厚爱,局党组在完善工作机制、选人用人、规范权力运行、教育监督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树立导向、树起标杆,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人员之间的思想交流,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沟通思想,融洽关系,促进内部团结和谐;主动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多做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工作,努力积极向上、想干事、干好事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日常监督。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把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的落实;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做干事创业的模范;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做守正清廉的表率。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既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也纳入个人年度考核,促进其尽心履职。

  (三)严肃追究问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认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自以为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追究,坚决查处“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使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党规这条底线,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紧盯重点部门,加强对人、财、物管理部门人员的教育和监管。推动《干部廉政档案》全覆盖,落实干部选任“四凡四必”。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

  (四)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重点做好上级部门督办的信访举报件、群众实名举报件的处理和接访工作,做到凡属举报件件有着落,署名举报件件有回音。对于收到的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的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分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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