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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3-27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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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统计局职能简介

遂宁市统计局主要职能: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遂府办发〔2010〕24号)规定,遂宁市统计局承担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市统计规章,制订全市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县(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报批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严格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做好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核算工作,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市级三园区)国民经济核算;三是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价格、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四是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五是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级三园区、市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六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七是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和推进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八是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拟定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九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遂宁市统计局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遂宁实现GDP突破2000亿元后、向着更高质量发展迈进的关键之年。遂宁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国、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全市“实业兴市、引客入遂”战略和“5+1+N”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目标,以“效率革命行动”为抓手,学好用好地方经济工作“3+2”统筹法,发扬“舍得干”的城市精神,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实效为标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为全市“十五五”良好开局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聚焦提质增效,打造统计服务“升级版”

一是优化统计产品供给。立足遂宁“砥砺四十载、奋进两千亿”的新起点,完善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核心产品内容,围绕全市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的新特征,丰富数据维度、提升可读性,打造一批高质量统计精品。二是强化监测分析预警。聚焦“十五五”规划实施进程,构建“月度监测、季度研判、年度评估”全周期监测体系,紧盯全市“5+1+N”现代产业体系运行情况,加强对工业、投资、消费、研发投入等核心指标的趋势分析和风险预警,及时撰写高质量分析报告,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三是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创新数据发布和解读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统计数据更好服务公众生产生活和“引客入遂”工作大局。

(二)聚焦精准规范,打好重大普查“攻坚战”

全面启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分阶段推进普查宣传动员、“两员”选聘培训、电子地图绘制、摸底清查、正式登记等工作。认真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化部门属地协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反映我市“三农”发展现状。扎实做好普查试点工作,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持续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深化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课题开展专题分析,充分释放普查成果价值。认真做好研发投入统计监测,落实全省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部署,推动研发经费应统尽统。

(三)聚焦依法依规,筑牢数据质量“生命线”

一是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以统计法实施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为契机,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三类重点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二是强化执法监督问责。持续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三是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原则,完善统计数据全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源头数据审核、过程质量控制和结果质量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聚焦强基固本,激活队伍建设“新动能”

一是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党建+业务”一体化推进机制,将党建工作贯穿统计调查、数据分析、服务决策全过程。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筑牢廉政防线。二是提升干部专业能力。健全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针对性开展“四会”能力提升培训,鼓励干部参加专业资格认证和业务交流,打造专业敬业统计队伍。关心关爱基层统计干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三是严明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效率革命行动”,弘扬“舍得干”精神,着力提升机关运行效率和干部职工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聚焦闭环管理,织密统计监督“防护网”

制定并严格执行2026年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要点,推动执法检查由“被动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探索建立数据风险分级预警与沟通反馈机制,压实各专业科室数据审核把关责任,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月度巡查和季度评估,及时发现并研判数据波动背后的潜在风险。深化“专业核查+统计执法”联动模式,对日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从源头上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护航“十五五”开局的数据堤坝坚不可摧。

(六)聚焦民生关切,擦亮民意调查“金名片”

紧扣“引客入遂”战略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年度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要点,每年围绕就业增收、教育医疗、营商环境、基层治理等民生热点难点开展专题调查不少于4项。依托统计系统专业调查力量,科学设计调查问卷,灵活运用电话访问、网络问卷、现场拦截等多模式采集数据,精准捕捉群众“弱信号”,将其转化为决策“强参考”。完善民意调查结果反馈与转化机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有价值的调查报告,搭建政民互动“连心桥”,让统计工作更有温度、更有质感。

新的一年,遂宁市统计局将始终坚守“为国统计、为民调查”初心使命,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昂扬的斗志,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持续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深化统计分析研究、优化统计服务供给、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为奋力谱写遂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坚实统计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遂宁市普查中心、遂宁市经济社会调查队;下属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遂宁市统计宣传教育中心、遂宁市统计局计算中心。四个下属单位均未独立核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6年收支总预算935.42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97万元,主要由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以及新增人员2名,导致2026年经费较高。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统计局2026年收入预算935.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5.4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统计局2026年支出预算93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42万元,占89.42%;项目支出99万元,占10.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统计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935.42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97万元,主要由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以及新增人员2名,导致2026年经费较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5.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统计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935.42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97万元,主要由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以及新增人员2名,导致2026年经费较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02万元,占8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9万元,占8.41%;卫生健康支出32.70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66.01万元,占7.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计信息事务(05)行政运行(01)2026年预算数552.4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计信息事务(05)事业运行(50)2026年预算数为20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6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26年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6年预算数为76.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6年预算数为0.5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6年预算数为18.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6年预算数为14.37万元,主要用于:两个下属事业单位遂宁市统计宣传教育中心、遂宁市统计局计算中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6年预算数为66.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统计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6.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7.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用经费168.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统计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5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下降2.70%。

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降低“三公”经费开支。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是上级单位和部门来指导、调研工作;二是外地单位和部门来参观学习和工作交流;三是局机关日常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持平。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遂宁市普查中心、遂宁市经济调查队、遂宁市统计宣传教育中心、遂宁市统计局计算中心外出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统计局2026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万元,其中:培训费15万元,差旅费27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5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降低会议开支。

(二)培训费较2025年预算增长4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预算会议费,2026年将开展大量第四次农业普查培训,为确保数据质量,将对我市基层统计人员开展大量的业务培训工作,同时压减会议费14万元。

(三)差旅费较2025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统计局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统计局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遂宁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8.84万元,较2026年预算增加11.95万元,增长7.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统计局202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遂宁市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遂宁市统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9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9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单位出的部分。

7.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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