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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遂宁市“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调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2-1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船山区统计局,国开区经济贸易局、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遂宁市“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统计局

2019年2月13日

 

 

遂宁市“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调查方案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函〔2019〕10号)精神,市统计局负责牵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大调查”活动。为顺利完成此项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收集整理出当前遂宁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为市委在全市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活动提供决策信息依据。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调查范围:遂宁市主城区内。

调查对象:居住在遂宁市主城区内一年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人员。

三、调查内容

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民生事业、社会保障、软环境建设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个领域,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工作梳理出来的群众反映较多或较强烈的问题,广泛调查征集“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为目的,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四、调查时间

2019年2月14日至2月20日。

五、调查方式

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调查对象,采用街头拦截和入户面访的方式开展调查。

六、调查样本量

本次调查样本总量为800份,具体分配如下:

(一)船山区:(1)各抽4个乡镇,每个乡镇调查25个农村居民;(2)各抽5个街道,每个街道调查50个城镇居民;(3)各抽机关工作人员30人;(4)各抽2个学校,每个学校调查10名教师。

(二)国开区和河东新区:各抽机关工作人员30人,教师20人,城镇居民150人。

七、调查的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按照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园区分级、分行业负责的方式开展。县(区)、园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承担的调查工作任务。

(一)建立机构

成立遂宁市统计局“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此项调查工作。各县(区)、园区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舒治国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红军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绍光 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 张红军(兼)

办公室副主任:周琳

办公室人员由市统计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调查业务组和后勤保障组。

调查业务组组长:周琳 负责对调查工作的联系督导、调查资料的收集、汇总和调查报告的撰写工作。

后勤保障组组长:刘强 负责调查资料的印制,调查物资的采购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二)后勤保障

船山区、河东新区和国开区要高度重视此项调查工作,安排专项经费准备好调查纪念品,在规定时间内确保调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八、时间要求

2019年2月19日前完成调查问卷的面访调查;2月20日前完成调查问卷的计算机信息处理工作,并将调查资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市局社会经济调查队。

九、调查质量控制

(一)规范调查行为。设计调查员现场调查规范化用语,努力征得调查对象的配合,真实表达调查对象的意见。

(二)开展调查现场巡查,确保调查过程规范有序。

(三)开展调查回访。采用电话回访的方式,对调查员的调查质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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