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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女职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3-15 16: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局各科、室、队、中心: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因人员变动,决定对市统计局女职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统计局女职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舒治国(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丽(四级调研员)

成  员:刘芋杉   张  婷   田  密

为便于工作的开展,在女职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妇委会,由刘芋杉任妇委会主任兼维权委员,张婷任组织委员,田密任宣传委员。

二、市统计局女职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市统计局女职工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和上级妇联领导下开展妇女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统计局中心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女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打造“学习型妇女组织”建设,努力让女职工成长为有道德、素质高、守纪律的新时代女性。根据上级妇联工作部署和局党组的决议制定局妇委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局有关妇女儿童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负责对局机关女干部、女职工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妇联组织报送,宣传表彰女职工先进典型。   

(三)组织女职工积极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女性素养工程”和各种学习、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女职工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统计工作技能,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四)维护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妇女儿童的行为作斗争。

(五)代表、组织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时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联系,协调推动有关方面为妇女儿童服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女职工服务,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七)组织机关女干部、女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妇女卫生保健工作,配合局机关工会、党总支做好机关工作。

(八)承办完成局党组布置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妇委会各委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妇委会主任工作职责:主持妇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妇委会会议,传达贯彻执行党的有关妇女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妇女组织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和总结妇女会工作,抓好妇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妇委会的集体作用;定时向局机关党组织、上级妇女组织报告工作。

(二)妇委会维权委员工作职责:负责妇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提出有关男女平等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妇女合法权利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受女干部、职工的申诉、控告,并及时向单位党组织或有关行政组织汇报,积极为妇女同志声张正义,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三)妇委会组织委员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妇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妇委会组织建设等有关工作;加强单位妇女组织之间以及工会、共青团组织之间的联谊、推进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单位妇女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配合单位党、工、青组织开展节日庆祝活动和有益妇女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四)妇委会宣传委员工作职责:负责妇女工作的宣传教育;了解和分析女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单位妇女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以及宣传好人好事及先进模范人物.

                                  遂宁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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